(1)有必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规模内的货品。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规模,包含除直接向农业出产者收买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一切增值税应税货品,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罗列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有必要具有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品退(免)税只能对现已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品交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品(包含国家规则免税的货品)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准则。 (2)有必要是 报关 离境出口的货品。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含自营出口和托付署理出口两种方式。差异货品是不是 报关 离境出口,是断定货品是不是归于退(免)税规模的首要规范之一。凡在国内出售、不 报关 离境的货品,除还有规则者外,不管出口公司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管出口公司在财政上怎么处置,均不得视为出口货品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出售收取外汇的货品,如宾馆、饭馆等收取外汇的货品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有必要是在财政上作出口出售处置的货品。出口货品只要在财政上作出出售处置后,才干处置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则只适用于交易性的出口货品,而对非交易性的出口货品,如捐献的礼品、在国内自己采办并自带出境的货品(还有规则者在外)、样品、展品、邮递品等等,因其通常在财政上不作出售处置,故依照现行规则不能退(免)税。 (4)有必要是已收汇并经 核销 的货品。依照现行规则,出口公司请求处置退(免)税的出口货品,有必要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 核销 的货品。 国家规则 外贸 公司出口的货品有必要要一起具有以上4个条件。出产公司(包含有 进出口 经营权的出产公司、托付 外贸 公司署理出口的出产公司、外商投资公司,下同)请求处置出口货品退(免)税时有必要添加一个条件,即请求退(免)税的货品有必要是出产公司的自产货品或视同自产货品才干处置退(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