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 魏晞)我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22日签署了在泰国树立人民币清算组织的协作备忘录。以后,将断定曼谷人民币事务清算行。 泰国银行是泰国的中央银行。 同日,我国人民银行还与泰国银行续签了双方辅币交换协议。双方辅币交换规划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能够展期。 我国人民银行22日表明,上述组织标志着中泰两国金融协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泰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方交易、出资便当化。 依据我国海关数据,本年前三季度,我国与泰国双方进出口总额为524.1亿美元,占同期我国与东盟交易额比重的15.12%。其中,我国向泰国出口金额241.24亿美元,我国自泰国进口金额为282.86亿美元。当前,我国是泰国第一大交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商场和最大游客来源地,中泰两国互为重要的出资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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