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参加WTO、《我国-东盟全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交易协定以来,粤东区域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以下简称“海丝国家”,指东南亚、印度洋沿岸以及中东、北非有关国家)交易始终保持稳定增长。据汕头海关计算的海关数据显现,2002年-2013年粤东区域与海丝国家交易额年均增速18%;本年1-7月,粤东区域与海丝国家进出口值已达233.9亿元。日益密切的交易往来、日趋紧密的交易互补性,为深化双方经贸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海关计算数据显现,海丝国家与粤东双方交易和实体经济的互补性较强,产业结构根本对接。粤东首要从海丝国家进口煤炭、初级形状塑料、棉纱线、天然橡胶和液化气等,海丝国家现已变成粤东区域首要的动力供应地和重要的生产原料来源地。据汕头海关计算,2010年-2013年,粤东区域自海丝国家进口煤151.5亿元,占同期粤东区域煤进口总值的52.2%;进口初级形状塑料122.5亿元,占同期粤东区域初级形状塑料进口总值的49.7%;进口液化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40.2亿元,占同期粤东区域液化气进口总值的57.1%。出口方面,粤东劳动密集型商品(纺织服装、家私、箱包、鞋类、塑料制品及玩具)在海丝国家私有广泛商场和较强竞争力。据海关计算的海关数据显现,2010年-2013年,粤东区域共向海丝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商品达623.1亿元,占同期粤东区域对海丝国家出口总值的60.3%;出口电器及电子商品97.9亿元、农商品83.8亿元、陶瓷7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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